全域全年禁猎5年 我市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

2026-07-14 16:56   通讯员, 赵二玲, 王长启

近日,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》,自2026年7月8日起,明确全市行政区域实行全域全年禁猎,有效期5年,切实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,筑牢市域生态安全屏障。

通告明确老河口市全部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,禁猎区内严禁一切非法猎捕活动;列出了禁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。在禁猎期间,除科学研究、种群调控、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,对猎捕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。通告指出,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,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近年来,我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随着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的加大,生态持续改善,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。据统计,全市境内现有候鸟、留鸟等18目51科206种,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中华秋沙鸭、东方白鹳、黑鹳、青头潜鸭等5种,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蓝喉蜂虎、白琵鹭、红脚隼等近40种。

“我市此次设立全域全年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,是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划定全市禁猎区并设定5年禁猎期,实现全域全时段管控无死角,切断非法猎捕链条。后续我们将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巡查执法,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,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坚实屏障。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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