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3日,市第四督导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督导。

督导组先后来到孟土路、老石路等地,重点对沿线超市、便民商铺烟花爆竹经营合规性、储存规范性、安全防护到位性等关键环节开展检查督导。在各经营场所,督导组逐一核查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是否齐全有效,仔细查看烟花爆竹存放区域是否独立、规范,是否存在超量储存、混存易燃易爆物品、“下店上宅”等违规行为,详细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、有效,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,是否张贴“严禁烟火”“易燃易爆”等安全警示标识及“五个严禁”警示标语。
督导过程中,工作人员要求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“五个严禁、三个务必”要求,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,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