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3年10月31日政协老河口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)
董艳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韩雪芳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;
张庆丰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;
付俊丽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;
张旭飞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。
(2023年10月31日政协老河口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)
董艳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韩雪芳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;
张庆丰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;
付俊丽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;
张旭飞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。